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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7日 00:00    点击次数:

    7月5-6日,来自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及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的四位专家,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委派,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机构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能力认可“二合一”的现场评审。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薇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工作处处长陶忠法等出席评审会。

    在5日上午由评审组组长主持的首次会议上,校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柳国庆致欢迎辞。他指出,这次国家级的认证认可既是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八年来工作的一次检阅,更是中心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司法鉴定水平的重要契机。希望各位专家严格要求,严格评审,为鉴定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宝贵意见。绍兴市司法局王薇副局长对司法鉴定中心迎来国家级认证认可表示热烈的祝贺,表示这是绍兴市司法鉴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希望鉴定中心以此次评审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跨越式发展。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葛建荣向各位专家及领导汇报了中心申报国家级认证认可的相关情况,简要介绍了我校和司法鉴定中心的概况、管理体系运行以来的工作情况及迎接认证认可评审的准备工作,并表达了确保目标实现的决心。

    首次会议后,评审组专家实地查看了中心的相关工作区域及设施设备情况,并依据认证认可准则及相关领域的应用说明及中心管理体系文件对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内容覆盖申请认证认可的3个鉴定项目,即法医临床、法医物证与法医毒物鉴定项目的全部管理要素及技术能力要求。经过评审专家及相关鉴定人两天夜以继日的辛苦工作,6日下午评审组召开了反馈会。评审专家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的人员构成、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表示了充分肯定,对中心的团队合作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许。同时也提出了需要整改的内容。最后,评审组组长代表评审组宣读了现场评审报告,宣布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CNAS认证认可要求,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潘广俊处长对我校鉴定中心顺利通过现场评审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中心今后的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对待评审组专家提出的意见,举一反三地加以整改;二要在新的起点上不断调整目标,更上一层楼,在提高服务水平、学术研究水平及科技创新能力上下功夫;三要加强宣传,提升核心竞争力,力争走在在浙江省乃至全国高校司法鉴定中心的前列,为绍兴文理学院服务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是继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后,浙江省内第四家通过国家级认定认可的司法鉴定中心。这必将进一步扩大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的美誉度,更好地发挥高校服务地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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