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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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年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0日 00:00    点击次数:

    各部门:

    为做好2014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3]115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1、主要资助具有副高以下职称的教师申报的项目,重点是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2、由于校级项目主要起扶持作用,因此已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已主持2项厅市级项目、已同题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项目、已主持2项校级项目、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等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校级项目。

    二、为进一步提高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完成质量,鼓励产出较高水平科研成果,校级立项科研项目如果其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其为校级重点项目,并给予经费资助。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北大图书馆出版)发表论文。

    2、项目成果申请并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

    3、项目研究期间,理工类校级项目组成员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人文类校级项目组成员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万元及以上。

    4、项目研究期间,项目组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三、申报材料:《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电子文档请发liuxueh6588@126.com。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1月5日

    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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