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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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4日 00:00    点击次数:

    为顺利做好201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根据绍学院学〔2015〕20号文件《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1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2014-2015“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柳国庆

    副组长:袁油迪 葛建荣

    成 员:张 剑 陈三妹 陈小萍 黄丹文 刘丽华

    夏瑞明 周 瑾 温多红 马国庆

    办公室设在学生科,马国庆任办公室主任,赵华、王岚、习正、丁正邦、席德科、胡晓琳为成员。

    担任班主任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采用回避制,不参与本班级测评相关组织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院班主任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和绩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班主任工作考核按照《绍兴文理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相关职责,采取学生测评、班主任自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测评占55%,班主任自评占10%,学院考评占35%。

    毕业班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以班级学生实习期间表现和就业指导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采用学院考核与班主任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院考核以学生科及教研科为主进行。

    四、考核程序

    1.班主任自评(5月13日-5月17日)。各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总结和自我评分(分数参考: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无自评工作总结者,此项得分以零分计),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201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201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荣誉登记表》(附件2),于5月17日下午16:00前将本人书面总结、《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201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201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荣誉登记表》电子文本发至学生科马国庆OA系统邮箱,纸质稿5月18日上午11:00前交学生科办公室。

    2.学生民主评议(5月18日-5月20日)。由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召开各班学生大会,对班主任进行民主测评(参见附件2),求平均分。(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3.学院评议(5月21日-5月22日)。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学院评议(参见附件3),计分标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

    4.公示上报。学院根据学生测评、班主任自评和学院考评的结果进行公示,确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工部。

    五、考核结果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级别。考核结果直接作为2014-2015校“十佳班主任”评选依据。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30%,其中校优比例不超过10%。

    班主任工作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一般不得评为优秀:

    1.担任班主任未满一年;

    2.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3.班主任会议无故缺席一次及以上;

    4.班级发生群体性事件;

    5.班级学生有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班主任工作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有学生受到党纪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

    2.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或者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论;

    3.班主任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4.学生中有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

    5.在开展评优、评奖、评贷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6.不接受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学院交给的工作任务二次及以上。

    六、相关工作要求

    1.班主任工作考核是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主任老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2.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实的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各考核要素的内涵及精神,使各项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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