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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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阶段考核和增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4日 00:00    点击次数:

    各科室、学科(专业)、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努力提高学院学术水平。根据《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阶段考核和增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术带头人:夏国园、孙继虎

    学术骨干:张 剑、陈小萍、邢海燕、刘学红、陈明敏、阮 萍、晏春根、 张 云

    二、考核方式

    考核对象须向学院报告团队建设、学术研究、学术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讨论认定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增补名额

    学术带头人1名,学术骨干2名(如条件不成熟,可暂缺)。

    四、增补范围、条件、程序

    按照《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绍学院医党委〔2014〕7号,绍学院医〔2014〕17号)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阶段考核和增补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精心实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材料报送。考核对象要求填写《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阶段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增补对象要求填写《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成果起讫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相关材料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办公室茹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登记表。

    联系人:茹静,电话:88345878。

    附件1: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阶段考核表

    附件3:医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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