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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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09:33    点击次数:

    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学校将于近期集中回收实验室液体、固体和空瓶废弃物,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落实好具体负责人员。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类别进行分类收集,贴上学校统一发放“危险废物”黄色标签(包括废物分类小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可乱填写或不填写。针头等利器不在此次回收范围。

    2.严格按照附件清单的示例填写,并区分液体固体空瓶清单。

    3.废弃物清单(纸质+电子)请于11月27日(周三)下班前上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吴老师(行政楼西237,联系电话88344733),逾期不受。

    4.集中回收时间为11月28-29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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