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学校将于近期集中回收实验室液体、固体和空瓶废弃物,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落实好具体负责人员。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类别进行分类收集,贴上学校统一发放“危险废物”黄色标签(包括废物分类小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可乱填写或不填写。针头等利器不在此次回收范围。
2.严格按照附件清单的示例填写,并区分液体、固体和空瓶清单。
3.废弃物清单(纸质+电子)请于11月27日(周三)下班前上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吴老师(行政楼西237,联系电话88344733),逾期不受。
4.集中回收时间为11月28-29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