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2024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期末、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期末、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 执行《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细化明确和层层落实各级岗位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隐患部位如用电安全、管制类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等管理是否规范,特别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及具体负责人是否落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应及时报送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由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人员假期对实验室值班巡检,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尤其要注意对压力钢瓶、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高压容器、高速运转设备、高温电器设备、24小时不间断工作设备等重点安全隐患风险点的管理。化学危险废物、废液、医疗垃圾等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存放处理。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二)暑假期间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防火、防盗、防漏、防台风等防范。对停止使用的实验室,由各学院负责在放假前组织人员检查安全无隐患后贴上封条。
(三)暑假期间确因开展教学、科研实验需要,经所在学院审批许可后,由学院统一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假日期间使用备案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7月5日前上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嫔赟,电话:88344733。)同时要求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校外人员来校做实验必须严格执行《绍兴文理学院校外人员实验室准入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实验人员的个人防护,确保假期安全有序。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7月5日前,各学院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对实验室气瓶、通风橱、特种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并记录。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在大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落实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闭环。
(二)7月8日前,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从严审核暑期开放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开放的实验室,由所在学院组织集中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相关师生参加安全准入考试,并签订《假期使用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学校层面组织暑假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安全教育培训。
(三)暑期有备案开放实验室的学院安排实验室专项值班,定期(每天)巡查并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登记检查记录。学校层面安排定期巡检,执行通报及反馈机制,针对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责令关闭实验室停止实验,同时对相关学院和师生进行问责。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