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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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08:50    点击次数:

    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学校将于近期集中回收实验室液体、固体和空瓶废弃物,请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落实好具体负责人员。工作要求如下:

    1.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9.7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转运(特别是9.7.1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完成实验室废弃物的检查工作,确保近期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稳定回收。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二级学院解决,如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隐患请及时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科反馈并解决。

      2.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类别进行分类收集,贴上学校统一发放“危险废物”黄色标签(包括废物分类小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可乱填写或不填写。

      3.严格按照附件清单的示例填写,并区分液体、固体和空瓶清单。

      4.废弃物清单(纸质+电子)请于6月5日(周三)下班前上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吴老师(行政楼西237,联系电话88344733),逾期不受。

        5.集中回收时间为6月10-13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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