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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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7日 09:21    点击次数:

    各学院、实验室(科研平台):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化学化工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医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数理信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使用危化品的二级学院。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与整改,10月8日-10月20日。第二阶段:学校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点

    (一)采购环节:一般危险化学品向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经学校管制类危化品采购系统申购,由学校统一向公安备案后采购。

    (二)领取保管环节:管制类危化品须由申购老师领取,使用安全装置确保校内运输安全,专人专管,试剂柜上锁;危化品按需购买,不囤积;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化学品要有明确的标签。

    (三)使用环节:规范操作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

    (四)危险废弃物:暂存区根据废弃物分不同的暂存区,并有警示标识和防渗漏措施,张贴废弃物标签。

    管理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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