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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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15:29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

       学校将于近期集中回收实验室液体、固体和空瓶废弃物,请各相关学院、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落实好具体负责人员。

    1.必须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贴上学校统一发放“危险废物”黄色标签(包括废物分类小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可乱填写或不填写。

    2.严格按照附件清单的示例填写,并区分液体、固体和空瓶清单。

    3.废弃物清单(纸质+电子)请于612日(周一)上午12点前上报实验室管理中心贾老师(电话:751836/QQ: 425175809/地址:行政楼西238),逾期不受。

    4.集中回收时间为614日至16日。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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