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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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10:2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提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开放共享效益,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办发〔202160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评价对象。纳入“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统一管理,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用于教学、科研,并在2022年1月1日前启用的大型仪器设备。

    2.评价时间:2022 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评价内容

    1.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单位的整体情况予以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对外开放共享情况等进行评价。

    2.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评价方式:各二级单位自评与学校核评相结合。

    三、工作安排

    1.430日前,各单位充分利用“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https://dxyq.stbrain.kjt.zj.gov.cn/managelogin)的运行管理和共享服务数据,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进行梳理统计,落实以管理载体为单位,认真编制《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报告》和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自评表》(详见附件)上报至实验室管理中心,纸质版须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515日前,学校组织对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定量打分、现场核查及综合评议,做出整体考核评价,并进行结果统计和汇总分析。

    3.530日前,学校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同时学校要全面总结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相关数据的填报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实验室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大型仪器维修经费资助、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应以本次考核为契机,积极做好核查整改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举措,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水平。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2. 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报告(模板)

    3. 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

    4. 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自评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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