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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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5:57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

    学校将于近期集中回收实验室液体、固体和空瓶废弃物,请各相关学院、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落实好具体负责人员。

    1.必须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贴上学校统一发放“危险废物”标签(包括废物分类小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可乱填写或不填写。

    2.严格按照附件清单的示例填写,并区分液体、固体和空瓶清单。

    3.废弃物清单(纸质+电子)请于 11月30日(周三)下午3点前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逾期不受。

    4.集中回收时间为12月5日至8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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