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管理暂行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管理暂行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9年第15次校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