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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2021-03-16  点击:[]

绍学院研〔2017〕4号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的阶段。它既使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融会贯通和应用,又使研究生的实践工作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论文选题是论文工作的关键;而开题报告则又是保证论文进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保证论文工作的质量,现提出研究生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一、硕士论文选题

(一)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的发展并与实际相结合,应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性;

(二)选题应尽量结合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中提出的关键性问题。

(四)所选课题在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等方面具有实现该课题的基本物质条件,并经过努力能按期完成的。

(五)指导教师充分了解研究生的专长和不足,结合研究生在某方面的特长和兴趣指导选题。

(六)鼓励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共同商榷。但都需结合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经过充分调研。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一)介绍选题的背景、意义和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说明选题的文献综述和主要创新点;

(三)论文的研究框架和主要研究方法;

(四)介绍阅读参考文献和外文资料情况;

(五)学位论文所需工作量和时间安排;

三、开题报告要求

(一)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在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取全面而准确的学位文献体系后进行。硕士研究生阅读论文、资料一般不少于30篇(其中理工科外文资料不少于15篇)。

(二)由导师主持并邀请有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评议组,评议组一般不少于三人。开题报告须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

(三)研究生开题报告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不少于3000字。

(五)开题报告要开放进行。应提前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开题报告后经评议组认真讨论并作出决议。决议采取表决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由评议组写出综合意见,送研究生处和所在学院归档备查。

(七)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专家评议小组的评议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作为试卷保存;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者,可在1-2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八)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提供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按以上程序在1-2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试行)》(绍学院研[2014]6号)同时废止。

五、本办法由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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