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临床医学专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2-11-15  点击:[]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和临床医学专硕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中期考核合格的2021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2023年1月7日前

三、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内容、要求

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绍学院研〔2014〕6号)、《绍兴文理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的实施细则》(绍学院医〔2020〕57号)(附件1)文件执行。

四、具体要求:

1.研究生在导师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撰写,并在校外专家评议意见基础上完成修改;

2.开题报告可以按学生专业领域分组进行,由各联合培养基地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开题考核小组人员;

3.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结束后,研究生根据考核小组评议结果修改开题报告,形成最终定稿;

4.开题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二次开题。  

五、材料报送:

1.开题工作前一周各基地将《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表》(附件2)送交医学院1-327办公室,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有研究生处审批。

2.开题工作结束后,将答辩记录及《绍兴文理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后终稿(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5)送交医学院1-327办公室。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的实施细则》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表》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

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后终稿

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医学院教研科

2022年11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临床医学专硕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

绍兴文理学院 研工部 医学院 教育部 学信网 学位网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 研究生教育 | 技术支持:海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