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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1-10-21  点击:[]

各有关学院、各位指导教师、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中期检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象: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后半年至一年内的国内和国际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学院、指导老师、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检查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并对研究生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研究生用10-15分钟左右时间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工作情况,然后接受检查小组的提问。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论文环节的重要一部分,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各学院、导师共同努力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未完成论文中期检查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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