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见习带教规范(修订稿)


临床见习带教规范(修订稿)

临床见习是开展临床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临床见习,不仅能使医学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而且有助于学生对医学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还能为学生培养临床思维与实践能力打下必要的基础。规范地开展临床见习,对于保证并提高临床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为此,特修订本规范。

一、临床见习的实施性计划,由课程主讲教师、相关教研室主任、专业所在系主任和院教研科,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与临床见习大纲要求制定。

临床见习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由课程主讲教师提出意见、经所在教研室、系审核后报院教研科,再由院教研科会同有关医院职能部门商定,并落实相应带教老师后组织实施。

二、临床见习带教教师原则上须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理论知识及临床操作技能的高年资住院医师。优先安排学院已聘用的临床带教教师。

三、为保证临床见习带教的教学质量,各有关医院应安排临床带教的教师脱产带教。凡初次带教的教师应跟班听课,以及时了解课程教学进度等情况。

四、带教教师在实施临床见习计划时,可根据教学进度及病房的典型病种情况,对见习内容作适当的调整。在没有符合教学要求病种的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典型病案或借助多媒体、录像、影像资料等教学手段补充教学内容。

五、在开课、组织临床见习前,由院教研科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课程主讲教师要与有关医院的临床带教教师进行沟通与交流,以明确课程教学任务与见习带教工作要求;开展集体备课、研讨见习带教方法等教学活动。

六、临床带教教师必须遵守以下见习带教规范:

1.认真全面备课,按照规定格式书写见习带教教案(包括见习病种、内容与要求、教学资料等)。

2.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每次见习要达到规定的学时,严格掌握教学环节,不得过早结束见习。

3.掌握临床见习内容,包括询问病史、体会阳性体征、提问学生、分析讨论、归纳总结。每次见习要点名提问学生,将提问结果登记在见习手册上。

4.适时安排病历书写,及时修改病历。内、外科见习时要求学生每人至少书写2份完整病历,妇、儿科见习时要求学生每人至少书写1份完整病历,由带教老师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修改,并给予评价。

5.以身作则,身传言教。要在临床见习过程及各细小服务环节中,教导学生要发扬医学人道主义,学用同情、关爱、尊重患者的言行,处处体现对患者人文关怀的精神。安排学生为患者开展力所能及的非临床诊治性服务,促使学生增强服务意识,帮助学生锻炼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与交流的能力。

6.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对学生参加临床见习应做到“三严"(严格要求、严肃态度、严密安排),见习结束后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要求做到一扫(地)、二擦(桌子台面、黑板)、三关(水、电、门窗)。教育学生增强团队意识,养成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

七、保证临床见习的教学质量。院教研科要会同有关医院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临床见习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及时做好对每门课程临床见习的带教教师和学生相互测评的工作。

八、护理学等本科专业开展课程临床见习教学活动,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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